8月27日,佛冈县城监大队联合县法院以及城南居委相关人员对原法院宿舍区内私自设置的地锁进行拆除。(清远日报特约通讯员黄超贤摄)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黄超贤针对近来佛冈县城的部分小区住户在公共车位上私自安装地锁,侵占公共利益,造成小区道路拥堵,堵塞消防通道,形成安全隐患,还时常引发邻里矛盾的现象愈演愈烈的情况,8月27日,佛冈县城监大队联合县法院以及城南居委相关人员,对原法院宿舍区内私自设置的地锁进行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相互配合,使用沙轮机、撬棍以及扳手等工具将地锁拆除,并用铁锤将突出地面的螺丝钉清除,不留安全隐患,还住户公共空间。此次拆除地锁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车辆2辆,现场拆除地锁共27把,得到了大多数居民的支持。
佛冈县城监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同时,县城综局呼吁广大市民,切勿为一己私利占用公共资源,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一起营造规范有序、文明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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