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杨溢子)日前,广东财政厅下发《关于清算下达2019年财力薄弱镇(乡)补助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佛冈共获得财力补助资金1050万元。
据悉,近年来,广东省财政厅通过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支持政策,兜底财力薄弱的镇乡底线,点对点精准扶持。
记者在《2019年财力薄弱镇(乡)财力补助资金清算下达表》中看到,此次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财力薄弱镇(乡)财力补助资金共18.897亿元,涉及乡镇1005个。佛冈县6个乡镇共获得财力补助资金1050万元,每个乡镇补助金额从160万到210万元不等,其中石角镇获得210万元,水头镇获得160万元,汤塘镇获得180万元,龙山镇获得180万元,高岗镇获得160万元,迳头镇获得160万元。
根据《通知》,此次下达的财力补助资金将列入2019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00202)”科目。
《通知》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及《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将本次下达补助资金全部分配拨付至镇(乡)财政部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同时,下达的财力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以及“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不得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外自行对企业或个人实施财税减免或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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