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杨溢子)9月10日,佛冈县水利局联合汤塘镇政府、公安、交警、消防、自然资源、供电、物价等部门执法人员对汤塘镇四九菱塘村委河段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为切实维护佛冈河湖健康,保障行洪安全,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以河长制清“四乱”、“五清”和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为契机,佛冈近期切实加强了全县违法建设的治理。
该处违法建筑物长期建于河道之上,严重侵占河道范围,对河湖治理造成恶劣的影响,在县水利局依法发出《水行政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水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当事人黄某全和黄某英至今仍不自行拆除。为进一步加强河湖“四乱”治理,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县水利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强制拆除。
行动中,各部门执法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成功将该处违法建筑成功拆除。据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出动挖掘机三台,自卸车两辆,共拆除违法瓦屋一间约35.5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建筑物两栋各两层约合计963平方米,活动板房一层约316.4平方米,有效治理了河道乱建问题,对河湖涉黑涉恶涉乱分子也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切实维护佛冈河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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