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林良田通讯员何利君李神金阳山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开启以来,因受聘调解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丰富的调解经验,能够发挥自身优势,调解了数量众多的民商事案件,做到了定纷止争,化解了社会矛盾。近日,阳山法院黎埠法庭联合特邀调解员又成功化解一起因农村建房质量引发的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彰显多元化调解良好成效。
2018年11月,黄某与肖某签订《建房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肖某以包工不包料方式为黄某建设一幢三层半房屋,合同约定了工程价款、期限、质量标准等内容。施工过程中,黄某发现楼房各层存在渗水漏水及罗马柱安装偏差等质量问题,要求肖某重新施工修复。肖某则认为黄某拖欠工程款7万元未还。双方为此多次协商未果,并发生了争执。黄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肖某赔偿因工程超期违约金、房屋质量造成损失合计7万多元。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如果直接判决处理将很难达到案结事了的后果,只有通过调解才能做到定纷止争,遂邀请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杨惜光参与调解。当日上午,承办法官、调解员以及双方当事人一并前往现场勘查房屋情况。在现场,办案人员看到,涉案房屋部分确实未完工、天花板多处存在渗水漏水等情况。勘查完毕后,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回法庭调解。
调解时,一方面,由承办法官采用座谈方式对当事人及其亲属明法释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另一方面,由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利用当地社情民意,劝说双方各让一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调解员的调解下逐渐消减了对抗情绪,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法官、特邀调解员的合力下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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