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察工作中,清城区委巡察组始终把个别谈话作为在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自2017年启动首轮巡察以来,该区委巡察组在开展个别谈话期间,建立巡察谈话梳理日清制度,严防谈话中出现“雨过地皮湿”,兼用“内”“外”有别的谈话方式,助推巡察质效提升。截至目前,该区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等进行谈话1027次。
据了解,为使巡察谈话更具有针对性,该区委巡察组每天谈话前召开组务会,梳理汇总谈话内容,并结合基层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综合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分类,列出需要重点了解的谈话人员,根据谈话对象职务、性别、年龄、阅历等及时调整谈话对策、灵活采取谈话方式。在此基础上,该区委巡察组备好“谈话课”,精准设计谈话提纲,确保谈话提纲充分考虑谈话对象个体差异。
与此同时,区委巡察组在谈话过程中灵活运用谈话技巧,“内”“外”有别地谈话。对“内”即面向基层干部,采用“身边人”策略,缜密选定“身边人”中的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实事求是讲问题;对“外”即面向工程承包老板,通过察言观色,从其细微处寻找心理突破口,确保谈话谈出事情、谈出隐情。谈话结束后,由谈话记录人员汇总谈话情况,对谈话记录去粗存精、深入提炼,及时填写《每日谈话问题清单》,并将谈话情况与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情况相互印证、甄别,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察谈话是整个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根据谈话对象适时变化谈话策略,确保巡察谈话谈出水平、谈出实效。”该区委巡察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黄剑琴城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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