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英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全涉嫌故意杀人(未遂)一案,在英德市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通讯员供图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咏怀通讯员/杨芊芊张妙玲)日前,由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全涉嫌故意杀人(未遂)一案在英德市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英德检察院检察长阮阳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均由英德市检察院检察长阮阳主办。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杨某全与被害人小新(化名)父亲杨某某因房屋建筑问题产生纠纷,而到被害人父亲家中理论,后见年仅九岁的儿童小新独自在家中客厅玩耍,为泄愤而欲将小新杀害,遂用左手提着小新衣领,右手拿起红色剪刀,用剪刀尖部刺向小新的右侧颈部,至其受伤昏迷。后小新突然醒来并往巷口公路逃跑,杨某全紧追至公路边,并将小新往路边的围墙上推,抓着小新的头部继续往地上撞击……最终因同村其他村民的制止,杨某全才罢手。经法医鉴定,小新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十级伤残。被告人杨某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遂,致他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经征求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和值班律师意见,在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杨某全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前提下,其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阮阳表示,在本案中,被告人杨某全与被害人一家本是同一村的村民,又同姓杨,来自同一祖先,本应和谐相处,互相帮助。两家因房屋建设发生矛盾,如果双方都能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理解,就不会因一时冲动伤了和气,更不会发生本案这种恶性事件,“如果被告人能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诉求,冷静、妥善地处理问题和纠纷,就不会发生本案这种恶性事件”。
庭审中,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时进行,公诉人对被害人的合法诉求予以支持。英德市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被害人的身体、心理健康,适时给予司法救助。该案将由英德市人民法院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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