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现场。通讯员供图清远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荣汉通讯员郑从片近日,佛冈县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小微企业转贷款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佛冈农商银行举行。佛冈县县长蔡旭东,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客户三处处长吴明伟,佛冈农商银行党委书记王磊珊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转贷款业务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将资金专门用于投放小微企业,以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目前,佛冈农商银行已向小微企业发放国开行转贷款2000万元。
签约仪式上,蔡旭东表示,三方签约标志着佛冈本地银行与国开行省级机构实质性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希望佛冈农商银行以此为契机,加快转贷款业务落地,早日惠及佛冈县的小微企业,在构建协调发展产业体系上发挥金融力量。王磊珊表示,双方将充分发挥国开行的资金优势和佛冈农商银行的服务网络优势,进一步加大金融投入,为当地更多的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支持,扶持小微企业稳健发展,让佛冈县的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金融活水浇灌。
9月6日,市金融局、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清远农商银行签署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清远市也成为全省第一个签订转贷款三方合作协议的地级市。9月26日,首批转贷款1000万元正式到账,标志着清远市政、银、企三方合作转贷款业务正式落地、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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