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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近日,记者从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佛冈县林区社会稳定,佛冈制定了《佛冈县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县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临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当前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序开展。
《方案》指出,各镇政府、县职能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认真履行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导,确保组织、责任、经费、队伍、设备、措施“六到位”,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县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工作主体责任与行业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开展“七进”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为深入推进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佛冈县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道防线来抓。
佛冈将在前段时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危害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反面典型案例,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社会氛围。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控火种进山
《方案》指出,各镇、场、区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组织清理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以及其他主要道路两旁的可燃物;加强对高火险地区、森林火灾多发区及厂矿、油(气)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电力、通信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垃圾焚烧场、旅游区等重要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列出清单,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隐患没查清不放过、问题没整改不放过、责任没落实不放过。
同时,加强设卡防布控。发布森林火险V级红色预警后,要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森林消防队员在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严格控制火种进山,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实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为了充实巡护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划定重点巡护区域,明确重点巡护时段,实行“护林员每天向村委零报告,村委向镇零报告,镇向县零报告,县向市零报告”制度。
森林公安将从严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对在林区随意烧香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烧烤、吸烟玩火等用火行为,以及未经许可的生产用火,立即制止并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火情应急处置
各镇政府以及有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接到林火卫星热点信息要立即组织核查,并同时通报给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要及时派出民警侦破起火原因。对林火卫星热点,要在1小时内作出反馈,并按规定书面逐级上报,绝不允许迟报、瞒报、谎报火情。同时,为确保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县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临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3个督导组,在森林高火险期间对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扑火装备要准备充足,做足灭火各项准备工作,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当地镇政府及自然资源、应急部门要快速反应,靠前指挥,自然资源和应急部门的指挥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同做好扑火指挥工作,并积极统筹力量,调集周边的队伍,实施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避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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