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司法局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程浩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近日,记者了解到,佛冈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结合节点形成学法用法热潮
今年以来,佛冈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结合每时段的宣传节点,联合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充分发挥普法主管部门职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4·5”国家安全日、“6·5”环境保护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有效运用新媒体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在法治阵地建设上,佛冈在城北中学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完善模拟法庭、法治长廊等建设,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佛冈协助各司法所组织企业开展2019年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网上申报工作,已申报2019年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家,成功申报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7家。
佛冈通过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广场、宪法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和职工形成学法用法热潮。
人民调解组织下移到自然村
今年,佛冈县司法部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打造品牌调解员团队,建立佛冈县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张调解工作室”。县司法局分别举办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县人民调解主任培训班,并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其他调解组织代表参加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对接工作,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体系。
按照省市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人民调解组织不断规范化、制度化。通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构建县、镇、村(居)及企业专业性行业性的调解组织网络。
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5个,其中镇调委会6个,村(社区)调委会90个和企业调委会33个、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1个,覆盖了全县各镇、村(社区)和200人以上的企业及医疗卫生、劳动、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领域。此外,今年还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下移到自然村试点工作,目前在全县13个村民小组成立调解小组。
佛冈县司法局以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排查纠纷1030次,预防纠纷307件;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13件,调解成功1292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4%;参与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36件;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发生民转刑的案件。通过排查和调处,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稳守基层“第一防线”。
同时,佛冈县司法局还进一步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配置,通过精心打造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健全司法所的各项服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联络员贴近群众优势,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形成有法律服务找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生态的新佛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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