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陶奇通讯员英纪宣历经四年多的潜逃,终难逃法网的惩处。2019年11月20日,英德市黄花镇溪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李木清因犯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垂涎村民种粮直补资金
2004年国家实施种粮补贴政策,要求把补贴资金直接发到个人。黄花镇溪村村委部分村民由于提供的身份证或银行存折信息不符,致使种粮补贴资金一时难以发放。为解决这问题,经该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该村从2010年起将邻近或相熟的几户村民的存折合并为一户,由各村小组长将补贴资金领回去后再进行分配。为方便管理,村民存折由村委会保管。
作为该村种粮补贴申报经手人,溪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李木清趁村民不清楚自己可享有补贴的亩数及补贴款数额之机,打起了贪污村民种粮补贴款的主意。他与时任溪村村委会副书记兼出纳黎某妹商议从中截留部分资金供自己使用。当时的黎某妹不仅没有反对,还积极支持,主动在相关村民小组的亩数上做手脚,减少了部分村小组的亩数,并在相关村小组的申请名单上增加了李某君、李某志等二十三人的名字,以分摊多余出来的种粮补贴亩数。当补贴款到账后,两人便伪造上述二十三名村民签名到农村信用社提取资金。据统计,从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期间,两人共提现18.25万元。
事发后以为可一退了之
2014年4月,有溪村村民发现直补金额不对,便到黄花镇政府反映问题。由于担心事情闹大,李木清与黎某妹在接到消息后,迅速将2010年至2014年贪污的赃款退回给村民,并交代村民“钱已经退回给你们了,你们就不要再深入追究了”,企图息事宁人。
在黄花镇纪委介入调查后,李木清表面上主动承认错误,交代了与黎某妹贪污了四万多元种植补贴款的事实,但对其余14万多元不予承认,并一直强调已经退款,企图以小博大,以为能一退了之。
2015年3月,英德市检察院对李木清立案侦查。身在家中的李木清收到消息后,立马畏罪潜逃。
在外逃的4年间,李木清从不敢用身份证,也没有正式的工作,靠在东莞一处石粉厂打散工为生,老板拖欠工资也不敢索要,吃尽了苦头。然而纵使面对如此糟糕窘迫的处境,在司法机关多次通过其家人督促其早日主动投案自首后依然无动于衷,以为有10年黄花派出所治安队长工作经验,就能躲过追捕,逃离法律制裁。
2019年5月,在英德市纪委监委追逃小组的努力下,李木清在东莞寮步镇被追逃小组抓获。
困兽犹斗不知悔改
到案后的李木清仍不能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多次推翻自己在拘留逮捕期间供述的犯罪事实。在得知黎某妹已于2016年去世的消息后,更是将所有罪责全部推给黎某妹,甚至在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询问也常顾左右而言他,不愿承认事实,不想承担责任。
然而,在几十个村民的证言、同案犯的交代和依法鉴定的提款冒签字迹面前,李木清所有的狡辩都不堪一击,纵使有再丰富的逃避经验,再能言善辩,终究难逃法纪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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