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陈斯铭1月10日,记者从阳山县“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为切实做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安全秩序,排除水上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县水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阳山县出台了相应的方案和要求,对全县“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整治。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本次“三无”船舶清理整治行动自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0月31日,分宣传发动、甄别登记公示、分类处置、联合清理整治、巩固总结五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为凡是在阳山连江水域航行或停泊的“三无”船舶,包括乡镇船舶、无证游船(搭客船)、货郎船、餐饮船、机修船、采砂船、运输船、私渡船、住宿船、“僵尸船”和涉渔作业活动的船舶。
会议强调,清理整治“三无”船舶,是阳山落实《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2018年第1号广东省总河长令)的重要内容之一,清理整治后,确保不再出现新的“三无”船舶,以维护通航安全和临水作业安全。各乡镇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务必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把辖区内“三无”船舶排查核实其所有人,并完成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台账,并上报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做好整改、整治、清理工作,真正做到相关船舶有部门认领,有登记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进行依法取缔;要协调做好新闻媒体等宣传工作,相关执法人员以文明方式要求“三无”船舶所有人做好整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按照统一格式登记汇总、分类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依法整治取缔,形成良好稳定的水上安全生产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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