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黄丽珍近日,记者了解到,佛冈县公安局成功拦截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银色五菱厢式货车,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02箱,货值约人民币1万元。
1月5日,佛冈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到佛冈县城。接报后,佛冈县公安局迅速组织治安大队、迳头派出所等部门在106国道设卡拦截。17时许,执勤民警拦截一辆可疑的银色五菱厢式货车,并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载有非法烟花爆竹102箱,货值约人民币1万元。
经询问,卢某如实交代了其在没有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英德市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准备到佛冈县城销售的违法事实。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缺乏了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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