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杨溢子)全县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禁止自办宴席等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集体食堂除外)!2月11日,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餐饮单位工作要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通告》要求,佛冈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开放一切形式堂食服务,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集体食堂除外),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
《通告》指出,从即日起,全县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小吃店、早餐店、饮品店等)禁止开放一切形式堂食服务(含包房用餐),严禁餐饮单位内人员聚集,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集体食堂除外),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
同时,外卖送餐人员应每天送餐前测量体温,如发现有发热(37.3℃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配送餐食应进行二次密封处理,送餐结束后,应用酒精消毒液对配送车辆、保温箱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消毒;应在餐厅入口处设置取餐台,外卖送餐人员在取餐台取餐,一律不得入内。
《通告》要求,严禁有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从疫情发生地抵达(返回)佛冈的餐饮从业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上岗,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全体餐饮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接受每日晨检、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
根据《通告》,全县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对所有进入本单位人员测量体温、确保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经营。
本版统筹: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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