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帆记者19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从即日起,全市取消建筑工地复工核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查合格后可自行复工。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当前复工复产要求,全市各建筑工地企业必须在务工人员返工前对每个员工进行一次彻底排查:返回员工使用疫情查询助手可查看其近14天活动轨迹,发现近14天内有湖北、浙江温州往来史的务工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至期满14天。其余地区人员在无发热、干咳、气促、肌肉酸痛、乏力等症状,且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无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可直接返岗。
截至2月19日11时,全市在建工程项目559宗,工程项目已返岗总人数4761人,来自外省人员数量1334人。全市已复工的工程项目9宗,总人数620人。市住建局要求各工地复工前安全检查则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工程项目即可复工开工,复工开工检查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市住建局表示,各地主管部门将加强各责任主体开展复工开工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问题,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开工条件,立即责令停工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开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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