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通讯员朱小飞上周六,一夜之间一批新投放的共享单车出现在佛冈县城振兴中路、教育路等街头,吸引了不少市民好奇的目光。然而,这些共享单车“空降”佛冈不到一天,就被依法查处了。3月8日下午,佛冈县城综局执法人员对投放在环城路,教育路,青松路的共26辆共享单车进行暂停投放处理。
记者从佛冈县城综局了解到,这批新投放的共享单车因未经过审批,被全部“召回”。共享单车被紧急叫停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17年5月,同样的情节在清远市区上演,上百辆共享单车被紧急召回。但随着共享单车企业经营手续的办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最后也顺利入驻清远街头。
佛冈县城综局表示,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欢迎这种共享企业进驻,为我们市民的出行提供一种绿色、方便的出行模式。但企业必须要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相关的行政审批部门也要对企业进行审批,企业还需在行政部门的许可下,做出合理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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