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英德集中销毁1650余件假冒伪劣商品。
执法队到市区某药店进行检查。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工作,近日以来,英德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12315热线开放日、成立机动执法队、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系列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教育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文/图:邓文燕苏洁
举办12315热线开放日活动
“您好,这里是12315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3月15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文明办、司法局、融媒体中心举办消费者热线开放日活动。
活动现场,英德市副市长潘斌、市场监管局局长杨志斌、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俊以及特邀嘉宾广东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英德分公司总经理谭帮新,现场接听热线电话、解答消费者疑问。
李俊表示,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均举办大型现场宣传活动,但今年因处于疫情防控期,该局改以举办12315热线开放日等方式对消费者维权进行宣传,得到消费者积极响应。
来电市民主要集中反映了预付卡消费、网购商品有差异、企业年报填报、移动宽带信号较慢、哄抬口罩物价等各类消费投诉和问题,均由现场接线人员一一进行耐心解答。
成立14支机动执法队
当天,市市场监管局还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并成立14支机动执法队,及时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
根据接听的工单、群众反映情况,该局第一时间派出执法队伍到各餐饮店、商场、药店进行检查。“有营业执照吗?”“口罩卖多少钱?”“进货单看一下”,在市区某药店,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该店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药品的价格、药品采购台账等,还特别督促药店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药品经营。
同时,该局还邀请市文明办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跟随执法队脚步开展“探店”行动。尤其是在检查餐饮店时,执法人员对其企业持证、进货查验、餐厨卫生、加工流程、食物储存等开展全面检查,派发“文明餐桌”宣传海报,倡议使用公筷、文明就餐,并由媒体对餐饮店进行服务态度、经营环境等情况评价,卫生环境良好、符合卫生标准的列入“点赞榜”,不符合标准的列入“黑榜”。
销毁1650余件假冒伪劣商品
3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现场集中销毁食品、药品、化妆品、汽车配件等假冒伪劣物品一批,共计17个品类65个品牌1650余件,货值14万元。
■相关
去年英德消费投诉1851件
培育发展消费维权服务站
2019年,英德市消委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共2159件。其中,消费投诉1851件,举报245件,咨询63件,成功调解130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1万元。
据介绍,过去一年来,市消委会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派发各种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同时,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树立安全、理性、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假冒伪劣食品,提升大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
继续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和“五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望埠镇宝墩湖温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英德市浈阳峡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两家旅游景区所设立的消费维权站进行检查和指导,指派消费维权业务骨干定期对两家维权站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辅助企业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处理规范,力求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英德市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
此外,为提高市场监管人员业务水平,英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相关科室精干人员参加“全国12315”技能大比武,并取得较好成绩;还多次组织消委会工作人员到英德市政平台进行学习交流,加强与英德市热线办的沟通,确保工单高效、高质量处理。
■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购房(含车库)需防开发商“猫腻”
案情简介
黄女士反映其于2019年9月看中英德市某小区F10停车位,且向开发商支付了5000元首付款,持有支付凭证。当时销售人员表示其只需支付5000元首付款,可贷款12.5万元,月供5年。但黄女士在支付首付后,了解到银行早已取消了该项政策,首付有变更,故认为销售人员存在故意欺骗消费者的问题,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但无果。黄女士遂投诉至相关部门,望协助退还首付款。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组织黄女士和小区开发商负责人进行协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消费提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本案中,银行贷款政策有变化,开发商在销售活动中不如实告知,不切实际地承诺为消费者贷款,诱导消费者购买车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更有欺诈骗销之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开发商应当退还黄女士首付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购买商品房(车库)时应了解清楚规划情况、产权问题,是否为人防车位,货款、合同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再慎重交定金或者首付。对于经营者的单方面不合理规定,一定要提前指出,协商一致后再进行消费,同时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
小心这些“保健”套路
“保健”市场暴露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乱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品,远离所谓的“专家”讲座、免费旅游等套路,谨防自身生命财产受损。
套路一:免费礼品。保健品销售人员免费送礼品,如鸡蛋、大米、购物车、面、油等,引诱消费者上钩。
套路二:假借公益。一些保健品销售公司假借某某公益活动的名义,打着公益的幌子,吸引人们来听健康知识讲座,其实是为推销产品做铺垫。
套路三:夸大承诺。一些保健品销售公司往往无据承诺、虚假承诺、夸大承诺。比如他们宣称销售的产品能治高血压、降血脂、可控制糖尿病等,引诱老年人信以为真。
套路四:登记信息。一些保健品推销人员会要求详细填写住址、病史、电话等信息,为后续销售保健品打基础。
套路五:“专家”讲座。有些保健品销售公司会邀请所谓的专家、医生到现场,利用人们对健康的迫切需求推销保健品。
套路六:现身说法。有些保健品推销公司事先安排人员参与活动并上台分享,博取观众信任。
套路七:“亲情”服务。有些保健品推销人员经常家访,特别是对老年人,与其拉近关系,为后续推销保健品打基础。
套路八:免费旅游。有些保健品销售公司会组织免费旅游、免费吃住活动,参观一些实际上与销售保健品毫无关系的生产车间,让人相信其产品“真材实料”。
套路九:非法集资。有些保健品销售公司以购买总公司股票,或是某公司将要上市为名,宣称现在存钱或购买股票,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引诱人们去大额投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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