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刘洋通讯员/罗绮莹) 3月23日,市文明办联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寻找清远市“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从3月到9月,清远市将层层推荐选拔出多名清远市“最美教师”,并择优推荐4名具有典型代表性、故事性、事迹突出的“最美教师”参加寻找广东“最美教师”活动。
为大力宣传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特别是在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所展现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寻找广东“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粤文明办〔2020〕5号)精神,清远市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寻找清远市“最美教师”活动。
《通知》要求,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时代主题和注重基层一线原则,侧重向长期扎根基层、深耕乡村教育事业,以及在防疫期间奋战在线上教育一线的教师倾斜,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切实扩大评选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对各地、各学校推荐上来的最美教师进行评选,最终评出清远市“最美教师”,并择优推荐4名具有典型代表性、故事性、事迹突出的清远市“最美教师”参加寻找广东“最美教师”活动。
主办方表示,希望通过寻找“最美教师”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跟着学、照着做,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推动教育事业水平持续提升。省、市评选出的最美教师,其所在学校在全省(市)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中将按评选办法规定予以加分。各学校应酌情对各级最美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推荐范围
清远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学校、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教学或科研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在岗教师;近10年内发生过教学事故、曾受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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