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何帆)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应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建立完善生产原材料进场记录和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来源和使用的可追溯。记者25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日前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的管理,让全市混凝土生产和使用有迹可循。
据悉,市住建局规定预拌混凝土进场溯源信息包括原材料类型、进场时间、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生产厂家)、检验时间、检验批报告编号、主要指标检测值和检验结论等。使用去向溯源信息包括混凝土购买方、使用具体项目名称、使用数量、使用部位和送货单等。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海砂:严禁海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中;严禁使用检测不达标的机制砂和石场石粉废料。此外,混凝土使用单位还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测,结构实体检验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和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报告应作为竣工验收的必要资料。
市住建局表示,今后混凝土采购单位与混凝土生产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时,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约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生产配合比、坍落度、扩展度等技术指标,交接验收程序。混凝土采购单位应派专人或监理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实施质量抽查,检查预拌混凝土原材料来源和质量、生产配合比执行情况及混凝土工作性能,并填写检查记录。各地住建部门将对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凡出现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及不按相关规定、规范执行的其它行为,将对责任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和对责任个人进行动态扣分。对涉及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实施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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