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来到佛冈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这是佛冈法院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收到的成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尤其是对于那些借了别人钱款的人,当初自己有困难需要钱,人家愿意借给自己,这本身就是一种信任,一种情分,但是借款到期以后却迟迟不还款,这不但辜负了别人的信任,损害别人的利益,而且也严重降低自己的信用度。
新闻中这位何某,就是一个典型,借了别人钱财迟迟不予归还,最后被告上法庭。但即便输了官司,他也还是不愿意还钱,最后被强制执行,还上了信用黑名单并且公开曝光。直到这时候,何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虽然现在还了钱,值得肯定,但是却因为他迟迟不还钱的行为,一则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二则浪费了司法资源;三则损害了个人信誉。实际上,何某之所以现在愿意还钱,就是自己上了失信名单,被法院曝光以后,感受到了来自亲朋好友的压力。
但是现在即便他还了钱,亲朋好友还是会认定他是一个不讲信用的人,以后和他打交道,尤其是有经济往来的时候,肯定会多一份戒心。而何某要想挽回自己的声誉,恐怕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既然如此,那么何不当初痛痛快快把欠款还了呢?
□黄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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