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张彩霞通讯员/黄璇黄洁珊)多部门联动为系统减免社保费提供精准数据支持、提供“免填单、免申请”服务、优先为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退费、完成全市首宗退还2月份社保费业务……近日,清城区税务局迅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力支持。
“不用我们做任何操作,社保费就退回账户了,这切切实实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清城区一家药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说道。3月4日,清城区税务局依政策对该药业有限公司的养老、失业、工伤三费单位部分全退共2万多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减半退还6000多元,属清远市首宗退还2月份社保费业务。
据了解,2月28日,广东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对广东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做出了“免、减、延、缓”四方面的具体规定。政策出台的第二天,清城区税务局迅速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对全区127068条数据按照“免”“减”“不免”三类进行退费划分,逐户精准核算减免金额,并与社保局、医保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征缴数据横向对比,为后续系统调整减免金额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
据清城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向享受“免”“减”二类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企业主动发起批量退费,在清算筛查应退企业明细数据的同时,根据企业情况和受疫情影响程度形成重点企业名单,对名单内企业进行先行减免,落实退费工作规程,坚持“最快、最优”原则,提供“免填单、免申请”服务,无需企业做任何操作,让企业费金通过原渠道退回至缴款账户,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截至3月24日,清城区税务局已为辖区内3803户企业退还2月份社保费2047万元,达退费总额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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