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对一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在连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扶贫办、残联等单位领导和群众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据悉,该司法救助案件缘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小明(化名)是一名初三学生,因琐事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小明的父母均为残疾人,父亲属于肢体残疾三级,母亲属于精神残疾二级,均无劳动能力。其家庭收入来源仅有每月约600元的扶贫救助和残疾补助,生活十分困难,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由于小明的死亡,其家庭进一步陷入困境。经调查,被害人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由副检察长李灶阳承办该案件,仅在7个工作日内,就为作为该案救助申请人的小明父母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在听证会上,李灶阳向听证员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助力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以及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详细阐述了办理该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过程和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
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被救助对象的家庭困难程度、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案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进行司法救助,检察机关给予的司法救助金能有效帮扶该家庭脱困。
赫鹏翀李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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