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通讯员/朱小珊)近年来,我国关于禁止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整治力度不断增强,国家三令五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焚烧荒草、焚烧垃圾。一直以来,佛冈县都高度重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秋收时节,农村焚烧秸秆的现象有所抬头,为防止引发次生灾害,佛冈县公安局加强了对全县各镇的农田、山林的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法焚烧秸秆行为。12月5日、6日,共发现违法焚烧秸秆行为5起,批评教育5人。
据了解,秸秆焚烧的危害有: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使周边能见度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会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产生大量二氧化碳,严重污染大气,加剧温室效应。
佛冈县公安局提醒,绿水青山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的严重危害,切勿麻痹大意。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垃圾,并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和及时制止,共同守护佛冈的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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