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钱敏敏通讯员/彭可明)近日,清远市人民医院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托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合作协议。连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冯红云和清远市人民医院院长林学壬作为双方代表签订托管协议,清远市卫健局副局长李淑芳、清远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周海波,副院长王贵清、向镜芬及连山相关领导共同见证了签约仪式。
2014年11月7日,清远市人民医院全面托管连山人民医院,五年来,连山人民医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院管理、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连山人民医院医疗业务收入较托管前增长118.44%,门急诊人次增长74.23%,住院人次增长91.74%,手术量增长113.54%,药比从46.43%下降至27.44%,县域住院率从65.54%增加到90.9%。托管期间,连山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二甲”综合医院达标评审,整体搬迁至新院区,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与就医环境,改变了“有钱去广州,没钱去贺州”的历史。
此次托管协议的继续签订,意味着清远市人民医院托管连山人民医院正式进入第三个阶段,清远市人民医院将不断提升连山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医共体)的建设水平。连山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的搭建,将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这也是清远将三级医院优质资源下沉到县级医院,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市-县、县-镇、镇-村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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