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显示: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清城区保利天汇项目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五期15栋房屋,收取预付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收取的预付款0.9%的罚款约68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清远保利天汇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0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69;绿化率为35%。清远鑫瑞地产为该项目建设单位。清远鑫瑞地产成立于2014年2月25日,为保利地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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