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镇积极发动镇村干部、志愿服务队及保洁员开展“清漂”行动。程浩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通讯员/黄玉如)近日,佛冈县水利局组织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漂”专项行动),对全县辖区范围内水库、河道的水面漂浮物和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影响水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大力提升全县管辖范围的工程景观水平,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据统计,此次“清漂”专项行动期间,佛冈共清理了河流长度73.6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168.3吨,出动36台机械作业、清漂人员531人次,基本实现无成片水面漂浮物。
“清漂”专项行动
为期一个月
4月16日,佛冈县印发《佛冈县2021年第一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以镇流域片为单元,每年定期集中全面开展两次清漂专项行动。今年第一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整治范围涉及全县各镇范围内的全部河湖水域,包括潖江流域干流及支流、烟岭河流域干流及支流,水库、小水塘及浅水滩涂等。
2019年,佛冈县出台河道管护方案,将河道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实施河道管护工作。
2021年,佛冈按照各镇河道管辖长度、属地原则及管护标准,将管护经费分配到各镇聘请专职管护人员,建立起有资金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成立6支专职保洁员队伍,配备三轮摩托车8辆、背负式割草机51套,提升佛冈县日常管护水平,做好河流的清漂保洁。专职保洁员定期开展河流清理,对堤防杂草、水浮莲等垃圾快速转运处理,县河长办也多次开展巡查督促,确保河道日常管护到位。
为确保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置”的原则,“先小河、后大河,先上游、后下游”,组织全县各镇村集中开展水库、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治理行动,改善河流水质,健全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系统推进水库、河流水环境改善。
构建水库、河流环卫保洁体系
佛冈组织各镇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对镇内河流水面漂浮物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数量、来源、分布等,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本镇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全县各镇统一开展镇区内河流整治工作,按照从上游到下游、从小河到大河的原则进行清理,明确各河流清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各镇与部门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潖江河、烟岭河流域内相邻镇村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做好跨界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
石角镇积极发动镇村干部、志愿服务队及保洁员,全镇累计已清理河道18公里,已清理水域面积6公里,已清理漂浮物60吨。汤塘镇根据行动方案组织河道管护人员开展了地毯式的清理工作,出动机械3台次、人员136人次,清理河道漂浮物约28吨,河道生态环境整治效果明显。
各镇全面构建辖区范围水库、河流环卫保洁体系,形成“竖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常态化管理体系,确保水库、河流水面无漂浮物。县河长办组成督查组,对各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清理成效进行明督暗查,重点加强对镇级交界断面的监督、监测和监控,确保交界断面“清漂”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对于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责令限时整改,并将行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情况书面报告县总河长。
在开展“清漂”专项行动期间,佛冈通过媒体、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镇村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的成效,多层面宣传报道,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清漂行动。其中高岗镇通过联合学校师生团队开展行动,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增强学生们的生态环保意识。水头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河道保洁宣传教育,利用LED灯、横幅、标语、广播等方式加大河流保护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精神,提高了广大群众、企业法人防治污染、保护河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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