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两级法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重点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未处置被执行财产进行处置,对网拍不动产进行强制清场交付。行动期间,两级法院共司法拘留6人次,限制出境3人次,进行不动产强制清场交付6宗,扣押车辆3部,强力推动“南粤执行风暴2019”执行专项活动向纵深开展。
澄海法院:执结涉标千余万元借款案
澄海法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汕头市澄海区某印刷玩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位于莲下镇的房地产并进行评估、网络公开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责令搬迁通知,但被执行人以该房地产被他人租用为由拒不移交已被拍卖房地产。
今年7月17日,澄海法院向其发出强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占用人于同年8月2日前迁出该房地产。摄于法律的威力,被执行人和占用人自行陆续搬出部分占用物品。8月12日,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被拍卖的房地产交付给买受人管理使用,顺利执结这宗涉标的157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龙湖法院:强制执行合同纠纷案
龙湖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汕头某五金厂与被执行人潮州某制版公司、陈某、陈某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多次不配合交付被法院依法拍卖的机械设备,使交付无法顺利进行。
8月9日上午,龙湖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外砂法庭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共二十多人联合行动奔赴强制执行交付现场,分工明确、行动迅速,成功对该批机器设备进行强制执行交付,显示了法律的尊严。
据了解,为落实省法院“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汕头市两级法院下来还将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为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努力捍卫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司法权威。
本报记者 吴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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