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汕头市新引进博士生活补助启动申报,符合条件者可获补助每人每年2.4万元,共发放2年。
据介绍,申报对象是汕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级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必须是2017年12月20日后(含当天)汕头市新引进博士(不含本市内流动的),且须在汕头市缴交社会保险满1年、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申报对象须提供汕头市新引进博士生活补助申请表原件;新引进博士承诺书原件(承诺知晓本办法规定申报条件、引进后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将全额退回生活补助);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申报人单位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复印件;新引进博士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新引进博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新引进博士在汕头市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新引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应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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