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你已被汕头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你在三天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对你名下的手机号码启动彩铃提示。”从11月30日起,被汕头市两级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并实施惩戒措施的第一批7256名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将收到这样一条提醒短信。当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在市开放广场举办主题为“惩戒失信,弘扬诚信,坚决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汕头法院执行公众日活动,正式宣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全面实施“失信彩铃提示”和“失信提醒短信”等通信限制惩戒措施。
2016年以来,汕头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严格规范管理,狠抓办案质效,创新举措、聚力攻坚,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目标。在此过程中,汕头中院与市发改局等37家单位共同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信用汕头”平台推送共享,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国家机关和部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和自动惩戒。截至今年11月29日,全市两级法院已向“信用汕头”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共7256人次、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单位755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汕头中院还与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合作,从去年开始对500名失信被执行人试行“失信彩铃提示”和“失信提醒短信”等惩戒措施。经过近一年来的试运行,这项措施的威力初步显现,相当一部分失信被执行人迫于联合惩戒的压力,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启动仪式结束后,活动主协办单位联合服务团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现场向市民群众讲解“执行难”“执行不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对失信被执行人如何进行联合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包括哪些方面、如何进行通信限制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就市民提出的通信业务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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