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罗典 通讯员 卢尧) 近日,南山区公安分局西丽派出所辖区九祥岭西区某栋居民楼因电动车自燃出现火情,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居民孔女士下班后将电动车骑回停放在出租屋内。放学回家的儿子不小心碰到电动车的电池部位,发现电池很烫。但孔女士觉得电动车刚从外面骑回来,电池就像手机电池使用发热一样是正常的,因此没有理会儿子的提醒。不料,第二天凌晨,电动车突然起火,所幸家人及时发现并将火扑灭。
近日,南山区消防部门依法给予孔某兰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消防民警提醒市民,室内停放电动车属于违规行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被困人员将无处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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