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工正在往钻机旁的桶里倒入泥浆
工地工人正在冲洗马路
建筑工人在户外工作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摄
城市视角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沈婷婷
进入酷暑以后,高温津贴的话题又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在“夏天从四月份要一直持续到十一月份”的深圳,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尤其值得大家的关注。近日天气炎热,有一笔钱已经发放2个月,还将连发3个月,你领到了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8日提醒: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给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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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烈日当头,大街小巷还是有不少埋头苦干的环卫工人的身影。南山区南海大道一环卫工人告诉记者,自7月份起,南山区环卫局将连续5个月发放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津贴直接打到工资卡里。此外,街道办还不定时地会补贴绿豆、凉茶等消暑物品。
“绿豆直接发到我们的住处,我们要喝的话就去煮。”这名环卫工人说道:“今年是我在这里工作的第19个年头,享有政府补助好多年了,有高温津贴大家干起活来都有劲头。”因为天气炎热,清扫工作集中在上午5:30-10:30进行,下午1:30-4:30的工作则以保洁为主。
下午3时许,在福田区一所住宅小区内的黄师傅正在周边巡逻,留意进出的人群。当被问及“高温津贴”的问题时,林师傅显然比较满意:“单位都是正规地按照劳动法来的,除了发放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其他季节还会有其他津贴。”每人每天有8个小时驻守此地,大中午的时候堪称暴晒。“天太热,单位在站岗亭里给我们安装了风扇,有时候太阳晒下来遮阳伞也不怎么能遮住,我们就在周边阴凉处站着,只要能看着门口就好了。”
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之余,诸如高温体检、清凉饮料等人性化措施更多靠的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有市民表示:“公司中午提供绿豆汤或银耳羹,要么是冷饮或者饮料轮着发,就是不发钱。”还有市民告诉记者:“夏天开会谁迟到谁去买西瓜吃,这个算是福利吗?”
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绿豆汤、西瓜不能充抵高温津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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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企业最高可罚1万元
在走访中,不少工人都担心会因不多的几百块高温津贴丢了工作而不敢发声,对于他们来说,这一举动风险太大,如果老板不说,自己便不去过问,对老板听之任之。此外,多数企业并未依规与本单位职工协商高温津贴的发放形式问题。在不少工地,企业老板仅以口头形式告知工人,并未签订相关合同,这也使得很多工人维权时没有相关的反映渠道和足够的证据。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期间。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6.9元。广东省每人全年共可领取津贴750元。据了解,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为每年6至10月,共发放5个月,发放的月数仅少于海南、重庆。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人社部每年夏季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把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也作为重点检查的事项之一。在一些重点行业推动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和其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今年,人社部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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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因高温 停工扣除工资
高温天气,一些企业缩短上班时间甚至停工,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停工期间劳动者的工资怎么算?《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广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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