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慧琼)记者昨天从南山区政府获悉,该区近日正式印发了《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可获1000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南山区认定的总部企业,指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的总机构,包括非金融类企业、金融类企业以及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和发展战略,由区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的企业。获得总部认定的企业,主要可获得办公用房扶持、经营支持、总部企业增资奖励以及总部企业用地政策扶持等。其中,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财富》“世界500强”给予1000万 元奖励,首次入选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租赁社会办公用房可享受5年的租房补贴,前三年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后两年每年最高补贴150万元等。此外,还可享受绿色通道、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便民服务等。
目前,南山区已成立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同时,上述政策试行一年,对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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