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6-04、06-05等38个地块(田心车辆段)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8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为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6-04、06-05等38个地块(田心车辆段),位于石井街道,现状兰田路以南、兴田路以北,规划聚龙路以东,拟调整地块用地面积265747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支持地铁16号线的建设,现拟将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6-04、06-05等38个地块调整为06-01、06-02等21个地块,其中:06-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6979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6-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8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6-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4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6-04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65747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轨道交通用地;06-06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53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6-07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5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6-17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589平方米,用地性质、容积率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6-18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04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6-3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612平方米,用地性质、容积率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6-3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18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8-02地块拆分为08-02-01地块(用地面积170平方米)和08-02-02地块(用地面积483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8-03地块拆分为08-03-01地块(用地面积12702平方米)和08-02-02地块(用地面积10645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8-04地块拆分为08-04-01地块(用地面积906平方米)和08-04-02地块(用地面积6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8-05地块拆分为08-05-01地块(用地面积15407平方米)和08-05-02地块(用地面积129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8-06地块拆分为08-06-01地块(用地面积9421平方米)和08-06-02地块(用地面积16973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09-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0714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
以上调整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71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6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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