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坂田街道执法队针对马安堂社区中兴路旁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堆放物品一案,依法开具19.7万元巨额罚单,并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历时一年多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据坂田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违法乱堆放案件发生在2017年6月20日,当天坂田街道执法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中兴路旁存在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大量物品的现象,挤占了大部分的人行道等公共空间,阻碍了市民的正常通行。经现场勘验,这些擅自占道堆放的物品为附近某公司堆放的各类石材和木质框架,个头高、体积大、形状各异,不仅市容市貌大打折扣,严重阻碍了市民的正常通行,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约谈涉事公司负责人并依法开具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但涉事公司并没有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放在心上,依然我行我素“霸道”乱堆放,到期未进行整改。坂田街道执法队遂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为该处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石材的面积多达196.83平方米。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执法队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0元罚款的标准,开具了一张19.7万元的罚单。并于2017年7月25日向涉事公司送达了《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深龙坂城行罚决字第270号)。但涉事公司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并没有履行自觉缴纳罚款义务,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其间,坂田街道执法队依法依规发出了催告书,但涉事公司始终无动于衷。
法定起诉期限到期后,坂田街道执法队依法向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9月27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7执7788号《执行裁定书》显示,罚款人民币19.7万元已执行到位,案件已依法结案。
据统计,2017年坂田街道执法队依法立案查处案件1491宗,罚款244.72万元。2018年,该执法队继续保持以罚促管力度,积极发挥“行政处罚”利器作用,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不断拓宽案件类型,敢于对各类违法行为“亮剑”,严管严罚、以罚促管已成执法常态。截至目前,2018年城管执法共立案查处1382宗,罚款142.7万元,案件类型和处罚力度均走在市区前列,有效震慑了潜在违法行为人。
采写:龙岗通记者陈荣梅
通讯员胡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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