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德仙人之墓责任人:
我局分别于2017年7月15日、2018年5月19日在深圳晚报向你公告送达了《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福民殡整〔2017〕第01号)、《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履行整改责任催告通知书》(福民殡催〔2017〕第01号),你未按通知要求在期限内进行整改,现我局决定于2018年12月19日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水库一级水库保护区后山山坡福德仙人之墓进行恢复原状、填土复绿,费用共计贰万叁仟叁佰贰拾元(¥23320元),由我局委托深圳市来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履行。
特此决定。
福田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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