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组实地视察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晶报记者 熊奇侠 张怀艳 通讯员张达琦 黄香珍
近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详述了坪山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保条例》)总体情况,梳理出五大主要问题,提出六条意见建议,督促《环保条例》在坪山区贯彻落实,推动坪山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让坪山天更蓝、水更清。
精心部署,提高执法检查专业性
2018年8月,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环保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启动为期两个月的执法检查。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共分为四个执法检查组,28名市、区人大代表,6名法律顾问、4名环境保护专家参加,重点检查区环保部门落实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执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部署会还邀请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专家围绕近年特区环保立法概况及《环保条例》作专题培训,并听取区环水局关于《环保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在部署会上指出,区人大常委会将《环保条例》执法检查列入2018年度重点工作,既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区人大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应有的担当。他强调,开展《环保条例》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保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掌握方法,确保检查过程依法有序、结果真实客观;要注重实效,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和法律实施。
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执法情况
执法检查过程中,各检查小组通过查阅卷宗、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环保执法部门和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实地调研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现场查阅被处罚企业卷宗和台账并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在现场检查中,人大代表真督真查,认真履职,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比如,通过检查被责令停工整改企业的电表,查证其是否违规开工;冒雨检查雨污分流工程施工现场,直击路面开挖造成黄土裸露问题;对噪声测试结果达标群众仍反映强烈的地段,分不同时段多次检查。
执法检查期间,4个检查小组实地检查了12家被罚企业以及飞西水和田坑水两条支流4个河段,调研了3宗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抽查了68份行政处罚案卷,召开了4场座谈会,听取了36名区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16名区直部门和街道负责人对区环保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言献策,为绿色发展贡献“人大智慧”
经过系统梳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推动坪山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二是要大力推进全区统筹部门联动,充分发挥部门和街道的作用,推动执法监管、污染治理、生态环境建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三是要不断加大环保工作投入,加快智慧环保水务平台和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环保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四是要切实提高环保执法质量,严格依照环保执法标准化流程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整改监督工作,建立完善监督和引导企业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通过整改达到环保生产的标准;六是要突出强化环保普法宣传,通过建立公众参与环保平台、环保执法典型案例宣传和重点企业约谈等方式,增强环保宣传的实效。
据悉,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听取和审议环保专项工作报告列入每年监督工作计划,作为一项“常规动作”。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对《环保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将交由区政府研究办理,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适时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促进坪山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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