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盐田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专程飞赴上海,一下飞机便直奔位于静安区的招商银行上海静安寺支行。随着一笔70余万元的执行款被成功划扣,9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款被全额执行到位。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破解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难题,将该案成功执结。
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人焦急万分
2018年7月至8月间,6名原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公司)的员工陆续向盐田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深圳分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共计41万余元。
盐田法院在调查过程中,某申请人称,深圳分公司隶属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没有独立的货币资金,所有开支均由上海公司按月支付。由于经营不善,深圳分公司无力继续维持正常经营活动,亦不能向员工发放当月工资。
执行人员对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财产调查。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且并未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两名申请人虽提供了该公司原来经营时曾购入的固定资产和原材料的财产线索,但经初步调查,上述固定资产已不知所终;原材料存放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一间仓库内,但没有变现价值。执行出现困难,几名申请执行人一时十分焦急。
追加被执行人
70余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
就在执行陷入僵局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又有三名原深圳分公司的员工向盐田法院提出了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深圳分公司以及上海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共计29万余元。
而其中一名员工曾了解与上海公司联系资金拨付事宜,对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一定了解,遂向法院执行局提供了执行财产的线索。执行人员获悉上海公司固定向深圳分公司转账的账户中可能有资金可供执行,遂建议申请执行人考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追加上海公司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及时向盐田法院提出了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亦向执行人员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清偿能力,并依法、及时作出了裁定,追加上海公司为被执行人。
与此同时,执行人员核查后发现,上海公司在招行上海静安寺支行开户的账号上有足额的存款可供执行,能够保证该批系列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执行人员及时前往位于深圳的招行总行冻结了上海公司足额的银行存款。
然而在收到法院寄出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上海公司仍未及时主动地履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拖欠工资和申报财产的义务。在多次电话督促上海公司尽早履行未果的情况下,为了使上述九名员工早日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和补偿款,执行人员飞往上海划扣了涉案的全部款项。至此,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公司拖欠的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款共计70余万元被全额执行到位。
法官说法
法院及时追加
上海公司为被执行人
本案的执行法官表示,案件的成功执结,缘于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积极配合,提供了宝贵的财产线索,使得执行人员能更迅速地调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外,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释明引导申请执行人及时追加上海公司为被执行人,也有力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统筹:南都记者徐全盛
采写:南都记者程昆徐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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