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舒舒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
一头短发、一副眼镜、说话利落、思路清晰、眉宇间透着自信与善良——这是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张舒舒给人的第一印象。
“有人说作为一名检察官,总是和犯罪与罪犯打交道,会给人冷冰冰的感觉。但未成年人检察(简称"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在张舒舒的眼里,那些误入歧途的孩子除了是案件当事人,更是需要被唤醒的“迷途羔羊”。她和同事们坚持用爱暖心育人,传递司法正能量,用心守护正义和美好。
整合力量 用爱唤醒“迷途羔羊”
2016年5月20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自此,张舒舒与其他三名检察官开始共同办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张舒舒检察官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存在着不同:未成年人犯罪除了有心智发育不成熟、法制意识薄弱等个人的原因外,更多的是受到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除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更需要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张舒舒与其他未检检察官一起通过安排“亲情会见”、心理辅导等方式,矫正涉罪青少年的行为及心理。对于家庭存在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还需联合家庭进行帮教,以达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
陈某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他实施了盗窃行为且盗窃金额较大,但通过社会调查及提审时与陈某沟通,张舒舒发现陈某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父子关系不融洽,陈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她抓住这一关键点,对陈某进行帮教,多次与陈某及其父亲深入沟通,鼓励陈父给陈某打电话,并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提供心理辅导。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陈某父子关系从一见面就争吵转变为相处融洽,陈某的人生态度也变得积极起来。
“融化坚冰并非易事,但只要坚持了,就有成功的希望。”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不是纵容他们犯罪,而是希望能在“一判了之”和“一放了之”的现实困境中探索出一条新的道路,实现矫治的个别化。除了检察官要有爱心、有耐心、有方法,也要注重加强未检部门与检察机关其他部门、相关职能机构衔接配合,打造未成年人帮教合力,并形成长效机制。
此外,张舒舒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各项权利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保护与引导。她也多次组织检察官前往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以生动鲜活的方式与学生们进行互动交流,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018年,张舒舒带领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因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作出的贡献获得“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屡获殊荣 新起点上再出发
张舒舒专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多方称赞,她也数次获得市、区“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个人”“青年之友”等荣誉称号。
但张舒舒并不满足于此。去年,她为了检阅自己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参加了深圳市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在历经策论写作、业务比试、以案释法与业务答辩等环节的激烈比拼之后,张舒舒在竞赛中取得了第二名,继而代表深圳市参加首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这一次,她再接再厉,取得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而之后,张舒舒作为代表广东省参赛的三名选手之一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并从94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成为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官。
“这一系列的竞赛实际上是一场未检人的"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竞赛中设置的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选手们的业务水平和应变能力,是脑力和体力的双重竞赛。”张舒舒说,通过比赛的淬炼,让她更清楚作为一名未检工作人员,除了必备的政治、业务素质外,还要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备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更要能办案、善写作、擅辩论……
“竞赛期间,我对未检角色的定位、未检工作的发展等进行深入思考,检察机关是护法者,未检工作最终应该回到边界分明的监督职能上去,才能够真正达到"全面的保护、尽可能的挽救"这一目的。”张舒舒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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