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张尉心 杨明铭)记者昨日从龙华区获悉,《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以下称《办法》)近日已由龙华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该《办法》对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积极性,提升城区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办法》重点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扶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开办、门票、临时展览扶持,以及“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保护活动扶持的范围、标准、申报材料等作了详细规定。《办法》将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三大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全部纳入了扶持范围,可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此举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龙华区在聚焦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既有法可依,又充分考虑龙华实际,对龙华区努力建成民生幸福活力区、调动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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