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香蜜湖地区]法定图则01-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规划情况
拟调整前的用地位于已批的[香蜜湖地区] 法定图则01-04地块,该地块用地面积为8698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综合旅游用地(C1+C3+C5+C6+C9),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规划,土地利用相容性规定:二类用地性质为C4,三类用地性质相容性为G/IC2。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香蜜湖地区] 法定图则01-04地块细分为3个地块。01-04-01地块用地面积为27305平方米用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绿地率与土地利用相容性规定取消,其余指标不变;01-04-02地块用地面积为755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绿地与广场用地(G),绿地率与土地利用相容性规定取消,其余指标不变;01-04-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52129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1号香蜜湖街道办事处二楼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香梅路交汇处西北侧(香蜜湖度假村大门口)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ft/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8313942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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