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首起非法“校园贷”,案件庭审宣判现场。
检察官走进高校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以及各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科学策划,精心组织,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为南山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当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尤其需要下真功夫细功夫。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斗争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了解,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9月9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并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逮捕案件102件261人,经审查,其中21件109人符合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应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00人。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并认定为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27件178人,其中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4件72人,经审查,其中17件166人符合涉黑涉恶案件标准,依法提起公诉17件139人。同时,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严格做到不拔高、不凑数,以“不构成犯罪”为由不批准逮捕6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3人。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作为、监督有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
重拳扫黑除恶:聚力攻坚克难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牵头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在“2·09专案”中,院领导带队办案,直接参与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认真核实案件情况,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在“太阳神”特大诈骗团伙涉恶案件中,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山公安分局负责人协同指挥抓捕行动,并就依法控制现场及犯罪嫌疑人、封存固定数据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还挑选出政治素质高、政策把握能力好、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组成“扫黑除恶检控组”,专门负责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并对取证合法性进行同步监督,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快判。成功办理了深圳市第一宗涉恶势力“校园贷”“套路贷”案、蔡某军等15人“微信红包赌”涉恶案、周某梅等37人涉黑案(该案是以陈某森为首的“福永新义安”涉黑系列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2019年9月3日,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市首起“校园贷”“套路贷”案件,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该院指控,以张某为首,董某铭、吕某赓、付某信、陈某鑫、董某菩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和以彭某佳为首,杨某鑫、谢某桐、古某清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长期盘踞在深圳市高校周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的诈骗活动,严重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扰乱校园的教学秩序,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以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张某、董某铭、彭某佳、杨某鑫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至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至1万元不等。
多举措强推进:创新办案模式
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狠抓落实。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拓宽工作思路、措施,通过创新两种模式,推动专项斗争积极稳妥开展。一是创新办案运行模式。探索并试行“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以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为平台,在区公安分局下辖各侦查大队和派出所的办公场所内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其中,刑警大队及另两个基层派出所的派驻工作由“扫黑除恶检控组”负责。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以“办案同在、取证同力、协调同时、监督同步”为要求,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实现整合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在依法打击犯罪中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创新线索移转模式。设立“刑检综合办公室”,专门负责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送、转办,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调查研究、宣传报道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通过建立两项机制,与其他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是建立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和区委政法委主办的“创建平安深圳”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区金融办联合在高校共同开展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二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各类案件、情况研判分析,形成信息或调研材料并及时报送,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基层治理。
发挥检察职能:遏制黑恶发展
2018年2月至2019年,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的案件移送情况,切实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等工作,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下一阶段主攻方向,大力摸排涉“保护伞”线索,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深度剖析涉黑涉恶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有关地区、领域、行业日常监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等问题,以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向新兴金融领域、基层资源富集领域等新领域、新行业渗透扩张的趋势,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进一步畅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渠道,完善信息共享,督促案件移送,防止有案不立,推动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广泛发动群众,加强舆论引导,有效利用报刊、标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形式,积极稳妥地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典型案例以及先进事迹和个人,彰显检察机关参与专项斗争的职能和作用,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优化社会生态,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信心与动力。(吴 维 周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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