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玖云著项目楼顶违建的游泳池。受访单位供图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余俊杰) 近日,坪山区出台了《坪山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指导意见》,并于11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龙光玖云著项目3号楼楼顶违法建设游泳池及配套设施案件,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
11月8日,龙光玖云著项目3号楼楼顶违法建设游泳池及配套设施,被主管部门依法处以228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自行拆除。目前,当事人已按期缴纳了罚款,并自行拆除了游泳池及配套设施,所产生的安全隐患也已消除。
龙光玖云著项目3号楼楼顶违法建筑案件,展现了坪山区围绕房地产市场在特定领域推进现代化治理的决心。为更好地保障市民购房时的合法权益,坪山区在深圳全市首创《坪山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指导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以构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市民在购房时的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瞄准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种种乱象,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管,把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中,对于房地产市场乱象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坪山区将依托“坪山政府在线”官方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渠道,除项目名称、地址、过往已批预售和每次申请预售情况等基本信息外,还将重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学区教育信息、回迁房、保障房及人才住房规划建设情况、社区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道路交通配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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