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出相关文书。
城管执法人员加强在市场周边巡查。
城管执法查处住宅区非法饲养活禽。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市各级城管执法人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分工,加大对活禽饲养、摆卖以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查处力度,对深圳市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处住宅区内非法养殖点昨被查
昨日上午,在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社区油田村,园山街道执法队在这里查处了三处非法活禽养殖点。在现场,笔者看到,其中一处非法养殖点紧挨着当事人的住房,用铁架子搭起来,四周简单围合,面积很小,里面饲养了13只鸡,1只鸭,环境脏污杂乱。另一处非法养殖点也在私人庭院内,规模稍大,饲养了24只鸡,9只鸭,条件同样简陋,污水堆积,有刺鼻的味道,卫生堪忧。执法队员当场向当事人开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清理完活禽后,街道执法队当即安排相关人员对非法养殖点进行消毒消杀处理。
“这里的非法养殖点是我们接到居民投诉后发现的,自接到群众投诉后,我们立即组织队员开展了私下摸排。”园山街道执法队综合科负责人汪容介绍,园山街道执法队联合梧桐派出所、社区工作站开展了联合查处行动,对该投诉点三处非法养殖点进行查处执行,共查处活禽72只(62只鸡、10只鸭),此后送市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非法饲养活禽点环境卫生脏乱差,活禽引发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还存在感染禽流感的隐患,对防疫负面影响大。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园山执法队着力抓好非法销售饲养活禽执法行动,每天定期巡查市场、城中村、山边及其林地,力争巡查不留死角,并制作非法养殖台账,对已查处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禁回潮。截至昨日,共出动1700余人次,检查门店、摊档1249家,检查居民住宅区、山边林地214处,查处非法饲养活禽7宗,查扣活禽336只,配合市监所查处非法私宰活禽1宗,查扣活禽56只,并对查扣活禽实施无害化处理。
接下来,该街道执法队将“疏”“堵”结合,一方面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杜绝在城中村、农贸市场、山林等地方活禽养殖行为;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居民群众到正规超市、农贸市场购买检疫合格的肉食产品。
春节前至今全市查处活禽7373只
疫情防控不容懈怠,早在1月21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结合春节工作实际,拟制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涉食品安全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非法饲养和摆卖活禽、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查处,提前进行了工作部署,并开展了行动。2月3日该局再次下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城管领域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
在执法行动中,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求各执法单位在做好市场周边、城中村等区域巡查的同时,加强对山边林地、插花地等偏僻地域的巡查。从春节假期至今,全市城管执法队不放松警惕,坚守岗位,筑牢疫情防控线。
据统计,从1月22日至2月25日,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共出动人员148355人次,出动车辆28128辆,期间共检查摊点69646个,查处活禽交易96宗,查处活禽7373只,立案7宗,拟罚款3700元。共查处疑似野生动物40只,其中确认的保护动物小刺猬1只、麻蜥14条、捕鸟蛛16只已移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蓝孔雀1只移交给东湖公园,其余均已进行无害化处理。
普法知识
查处非法饲养行为
《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饲养猪、牛、羊、兔、鸡、鸭、鹅、食用鸽等家畜家禽,但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禁止在居民区及其周围饲养蜜蜂。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实施第一款违法行为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第一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予以没收,并按家畜每头五百元、家禽每只一百元、蜜蜂每笼二百元处以罚款。
(清容 崔嵩 文/图)
新闻推荐
“任务光荣,责任重大” 记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应急院区项目主任于琦
■深圳特区报记者张程通讯员李森2月13日下午,又到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主任、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