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谢敏 通讯员 魏巍)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日趋火热,加上疫情冲击,使得直播带货俨然成为当前最红火的购物方式。为了抢占这个新阵地,不仅网红、明星纷纷涉足,各行各业的人们也搭上了“直播快车”。而这其中又混有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混水摸鱼。近期,罗湖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冒充网红主播直播带货的诈骗案件,“网红主播”被抓捕归案。
3月3日下午14时,东门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受害人称在微信上收到自称是自己认识一个朋友的信息,在网络平台上做主播,而自己所在的公司正好有一批产品需要出售,想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来推销这批产品。微信聊天中,对方向受害人索要4000元作为宣传报酬,受害人未过多思考,便把钱转给了对方。之后,受害人多次联系发现对方不回复信息,便打电话给自己的那个朋友,然而朋友告知受害人那不是她的微信,受害人这才意识到被骗了。6月4日,在多警种的协作下,最终将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
经警方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将诈骗所得的4000元人民币通过多个微信及银行卡进行转账、提现,并在第二天就挥霍一空。据张某供述,其一直以来都关注“快手”直播平台内的网红,在一次偶然翻看视频时,发现有一位“新人”在直播间刷礼物,顿时起了歹心,谎称自己是网红,加了对方的微信并以主播的身份与其聊天,正好受害人有一些产品需要销售,便将计就计,告知其可以帮忙宣传,但是要收宣传的费用,在收钱之后便不再理睬对方。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罗湖警方刑事拘留。
罗湖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网购模式,虽然带来了更直观、更舒适的网购体验,但其背后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不少商家选择“网红主播直播带货”销售自己的产品,看中的无非是其在网络上的热度,但也有一些披着“网红主播”外衣的不法分子利用商家追求低成本、高利益的心理实施诈骗。在选择“网红主播”直播带货时一定要谨慎,要多方核实对方身份,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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