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戚金城)在机场丢了包、突发疾病但没带够现金、不小心碰坏“记者”相机,约见“女友”的路上状况连连。近日,由龙岗检察院对陶某提起公诉的婚恋诈骗案获判,被告人陶某被判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据统计,2019年1月至今年6月30日,龙岗检察院共办理婚恋诈骗案42件45人,占同期诈骗案总数的10.2%。检察官盘点了以下4类婚恋骗术。
在陶某诈骗案中,被告人陶某加入一个训练有素的电信诈骗团伙(同案犯已判决),刊登征婚广告,称自己是香港富豪,想找个本分的另一半过日子。和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该团伙就以结婚交友的名义骗取信任,还约定坐飞机去受害人城市见面。“临近登机”时却状况百出,不是丢了包,就是没带够现金,或者碰坏了“记者”相机,让受害人转账。为了唱好这出戏,陶某同伙假冒乘客、记者或医护人员“印证”编造的理由。该案中,能查明的受害人就达77人,涉案金额达百万元以上。
龙岗检察院近年办理的婚恋诈骗案中,多名受害人还掉入了“男友拼事业”的陷阱。无业游民谎称是海归高管,寻找网友“恋爱”,在取得好感后通过甜言蜜语确立婚恋关系,然后以打拼、投资等为由让受害人在物资上“支持”自己。很多受害人在倾尽所有、“男(女)友”突然消失后,才知道被骗了。据介绍,被告人诈骗数额,少则一万余元,多则上百万元。
“介绍女友给你啊,可盐可甜那种,一般人我不介绍的。”检察官表示,这种套路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不法分子盯准同事或老乡,觉得他们老实、腼腆,就故意套近乎,并介绍心仪“对象”。实际上,这个“对象”就是不法分子自己。他们注册另一个微信,换上美女头像、女声语音包,与受害人“网恋”,线下又以同事、老乡身份“印证”微信“女友”的各种细节,让受害人信以为真。合适的时候,他们就以“家人生病”“要过生日了”“发生交通事故”等理由找受害人要钱,钱到手后就故意提分手。龙岗检察院办理的该类诈骗案,受害人被骗1万元至8万元不等。
此外,还有些不法分子抓住某些人依赖网络的特点,把美女或帅哥的朋友圈或其他个人动态复制在自己主页,再加好友“网恋”。确定恋爱关系后,不法分子就以各种理由要钱,以此“考验”对方的真爱程度,或者约受害人到店里消费,价格高于市场几十倍,而在场的“美女”“店老板”都是其同伙。在黄某诈骗案中,被告人以“美女”身份同时与3名男子交往,共诈骗54万余元。在曹某诈骗案中,被告人请“美女”和受害人到其餐厅吃饭,收取受害人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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