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汪某与吴某承接了一个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结束后,包工头夏某无故拖欠劳务报酬,二人多次与夏某协商无果,遂前往西乡街道盐田社区工作站寻求帮助。西乡街道盐田社区工作站应汪某与吴某的请求,由社区调解员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对此宗劳资纠纷进行了调解,最终为被拖欠劳务报酬的两位劳动者讨回工资4万余元。
2020年7月,盐田社区工作站约好各方当事人到社区进行调解。
案情:包工头夏某承接了业主刘某(工程一业主)、戴某(工程二业主)的房租装修工程,而后分别于今年4月底、6月底口头聘请了汪某、吴某负责两项工程的泥水施工,施工结束后却拖欠劳务报酬。两桩装修工程的业主表示各自工程的应付工程款都已支付给包工头夏某,要求其尽快结清两位工人的劳务报酬;包工头夏某承认已经收到工程款,但他的资金周转出现一些情况,暂时无力支付二人的劳务报酬。
调解经过:西乡街道盐田社区调解员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了解情况后,对双方的矛盾纠纷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分析,并向当事人进行解释和说明:包工头应尽快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并承担不及时支付的法律后果;两项装修工程的业主刘某和戴某在知情的情况下仍将装修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夏某,具有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结果:经工作人员充分说理调解,各方当事人最后达成和解协议,夏某承诺于7月中旬前支付两位劳动者的报酬4万余元;两位业主承诺若夏某不能在7月中旬前支付上述劳务报酬,则分别承担两位劳动者各自工程中的劳务报酬。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苏秀雯 梁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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