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首席记者 解树森)占道施工的每一处疏漏都是潜伏在道路上的安全“杀手”,施工单位若是违法占道施工、未按规定施工,不仅影响着市民的生活,更会给市民和道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记者昨日获悉,市交警局对一处违法私开路口屡教不改的建设项目进行处罚,项目负责人被行政拘留,施工单位被罚款1万元。
7月9日,罗湖交警在路面巡查的过程中,发现辖区东湖中学改扩建项目在心安路与布心路交界处私自开设了一个出入口。破坏大理石砖的人行道,取而代之以粗糙的水泥路,水泥路与大理石砖相连处高低不平,夜间通过时行人容易被绊倒;私开的路口用于泥头车和重型搅拌车通行,导致过往的车辆存在视觉盲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经调查得知,该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建八局华南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表示路口是为方便施工车辆出入而开设的,但无法出示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于是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负责人约谈教育,并通过口头警告要求其恢复路口,施工单位对此承诺会立即恢复路口。
不料,前脚倒是整改了,可后脚以为交警不会再巡查,施工单位又给偷偷改了回去。7月28日罗湖交警再次巡查时,发现该施工单位又私开了路口。罗湖交警向施工方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该项目负责人予以拘留3天,对施工单位予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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