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包力)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11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30分,比上月减少0.0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35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9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
守法率指数为91.67分,比上月增加0.1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等现象有所减少,机动车礼让行人率比上月上升0.5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3.35分,比上月减少1.12分,为“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9.66%,比上月下降1.66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63分,比上月减少0.1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增加,交通标志缺失现象比上月增加14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9.38分,比上月减少0.39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光明区得分最高,为98.00分,其次是大鹏新区,得分为97.33分。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龙华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2.61%,福田区次之,进步指数为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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