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袁晔) 近日,市文明办发布2020年11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11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30分,比前月减少0.0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35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96%。与前月对比,守法率指数、市民感受度指数、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人行道无障碍指数这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1.67分,比前月增加0.1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等现象有所减少,机动车礼让行人率比前月上升0.58个百分点。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3.35分,比前月减少1.12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9.66%,比前月下降1.66个百分点。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63分,比前月减少0.1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增加,交通标志缺失现象比前月增加14处。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9.38分,比前月减少0.39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其中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分别比前月增加5个方位数和9个方位数。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光明区得分最高,为98.00分,其次是大鹏新区,得分为97.33分;龙岗区得分最低,为86.76分。与前月对比,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五升五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光明区得分均有所上升,其中龙岗区上升幅度最大,增加1.48分;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南山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2.34分。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均有不同程度进步,其中龙华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2.61%,福田区次之,进步指数为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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