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谢敏 通讯员 全涤飞)乘坐出租车,捡到别人落在车上的钱包应该怎么办?很多人会选择交给司机或者警察。但也有不少人抱着“我捡到就是我的,不上交顶多也就是不道德而已”的观念占为己有。实际上,这是违法行为!日前,一男子因为悄悄把别人遗失在出租车上的钱包(内有5300元现金)占为己有被深圳龙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12月3日早上,黄女士乘坐出租车到龙岗区沙湾某市场下车,到家后才发现手提包落在车上了。手提包里装有一个黑色钱包,内有5300元现金、她和丈夫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十几张银行卡等。下午她找到出租车公司查看监控,发现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乘客在她之后上了车。男乘客发现了她的手提包,却故意用行李压住手提包,然后趁前面司机不注意时打开手提包将里面的钱包抽出装进了自己的行李包中。黄女士于是向龙岗公安分局沙湾派出所报警求助。
案件并不难破。龙岗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但此时黄女士的丈夫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的男子称在罗湖火车站捡到一些证件和银行卡。丈夫欣喜地请求对方把证件寄回,电话那头也爽快答应。为答谢这位“好心人”,丈夫特意添加了对方微信,转账200元表示酬谢。
对于这一意外情况警方却认为颇为蹊跷。1月18日,办案民警依据线索在龙岗某小区抓获出租车上拿走黄女士钱包的嫌疑人陈某(男,52岁)。陈某对当天故意扰乱司机视线趁机将黄女士钱包占为己有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被龙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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