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宝安航城创新产业研发联合基地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9日9时起,至5月14日18时止。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755-27849513电子邮箱:bajcjbgs@baoan.gov.cn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310室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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